就当布莱恩暗自在脑海中规划自己接下来的行动时,坐到椅子上的半精灵吟游诗人,打断了他的沉思。
“你好,这位巫师朋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埃伦德·风瀑,来自苏萨尔城的一名诗人。”他回过神来,看到吟游诗人放下手中的葡萄酒,微笑着看向自己。
埃伦德·风瀑?
布莱恩脑海中飞速地回想着苏萨尔城的许多知名吟游诗人,发现根本没有这一号人,他立即回道:“我叫布莱恩,也来自苏萨尔城。”
“你叫布莱恩?”自称埃伦德的半精灵诗人闻言,神色一动,端起来的葡萄酒差点因过于激动而晃了出来。
一旁的游荡者图卡和战士兰多看到诗人的这个样子,神色中也浮过一抹惊讶。
见对方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出现这种变化,布莱恩不禁扬起了眉梢。
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位半精灵诗人似乎听说过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的表情看起来并不像是遇到了熟人,这种感觉......更像是找到了苦寻已久的陌生人。
一时之间,给他搞得有点蒙了。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回到地表,除了在幽暗地域遇到的金精灵赛维瑞尔和希赛雅外,似乎并未与任何地表人接触过。
“没错,我就叫布莱恩。”他不动声色地看诗人一眼,微微点头。
“不好意思,让你们见笑了。”吟游诗人看众人一眼,笑着解释:
“事实上,我也有一位朋友叫布莱恩,我们自苏萨尔城分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五年。感谢幸运女神的眷顾,让我意识到,原来自己是这么的想念这位朋友。所以,当我突然听到相同的名字和城市时,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仔细一看才发现。”
诗人轻抿一口葡萄酒,打趣道:“你不可能是我失散已久的朋友,因为你长得可比他英俊多了。”
“切!”兰多看了布莱恩一眼,撇撇嘴,身旁的游荡者连忙给他使了个眼色,唯恐他说出下一句话。
布莱恩望着这位谈笑自若的诗人,露出一副你猜我信不信的表情,又平静地说,“风瀑?我似乎记得苏萨尔城有这么个姓氏,但是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问题的话,这个家族都是做面包的。”
“或许我就是这个家族里第一个把手从发面团里拔出来的人。”
诗人微笑回应,“但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的过去最好扔到烤箱里,我可不想让面团毁了自己的双手。我不但要生活和实践,还要在这个世界展现我的诗人天赋。”
“真不要脸。”
一旁的战士兰多不顾游荡者的眼色,突然接上话,“风瀑家族的人是靠诚实的劳动,赢得自己的姓氏,而你的手上粘了哪怕一点儿面粉了吗?”
“当然没有,毕竟我找到了一条更合适的路。”
埃伦德情不自禁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回忆道:“不过,经你们这么一提醒,我突然有点怀念起家族面包房旁边的半兽人酒馆,‘兽人’培根的味道你们还记得吗?”
“这是用兽人肉做的培根吗?”游荡者图卡好奇的说。
“不,这不是兽人制成的,而是兽人制作的。”布莱恩回道:“一个叫豪格的半兽人是第一个发现这种用于腌制猪肉条的辛辣配方的人,你几乎可以在百尺以外的地方闻到这香味。”
他知道这位诗人是在试探他,对此他早有防备。
因为他从来都不会编织经不起推敲的谎言。
“没错。”埃伦德明亮的银色目光一闪,接话道:
“兽人有时称它为‘格乌什猪肉’,用黑胡椒和大蒜调味。而半身人可能会倒一些枫糖浆来抚平边缘。不过在我看来,这都不是最佳效果。”
“那是因为半兽人豪格早已忘记了初衷,将来自塞尔末日穹顶的奔豕猪肉换成了道谈镇饲养的家猪,自然是吃不出原来的味道。”布莱恩看诗人一眼,用暗示意味十足的语气说。
此刻,他已经确认这位诗人的来历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本能的直觉告诉他,对方的问题很大。
难道是竖琴手的人?
布莱恩隐隐感觉到自己的猜测应该没错。
毕竟漠口镇被散林塔会把持着,他们的死对头,正义感爆棚的竖琴手斥候,肯定会耐不住寂寞,想要掺和一脚。
若真是如此的话,倒省了他不少费力寻找他们的麻烦。
竖琴手,大陆的干涉者,一群神经错乱的理想主义者,有他们参与到推翻漠口镇统治的战斗中去的话,一定非常热闹。
“是啊,这味道就如同现在的漠口镇一样,早就感觉不到原来的味道了。”诗人颇为感慨地说。
布莱恩闻言,神色一动,他话锋一转,好奇地询问:“风瀑先生,从你刚刚的话语中,我可以感觉到,你似乎对来自阴魂城的娜塔莎小姐很了解。”
其实他比对方更了解,之所以这么问,只不过是想试探一下他,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竖琴手斥候。
图卡和兰多也竖起耳朵,做出认真倾听的样子。
显然,他们也对这位新娘很感兴趣。
“身为一名诗人,四处收集知识是我的职责。”埃伦德放下手中只剩半杯的葡萄酒,说道:
“不管是因为好奇,还是由于这位小姐即将在漠口镇举行婚礼,我们很快就会面对她,说说倒也无妨。但是,请你们相信我,你们听的越多,看到之后,就越害怕。”
“她总不至于会吃人吧?”
游荡者图卡好奇的说:“我听说这位来自阴魂城的小姐已经被转化成了阴魂,阴魂人的
听到图卡的询问,布莱恩突然回想起一些有趣的事儿。
还真有某些因好奇而去尝试过的玩家。
据说,尝试过后,直接留下了心里阴影,甚至影响到了现实世界,导致半年多都没有抬起头来。
“不,这位美丽的小姐并不是阴魂,至于是不是又冷又湿,我建议你自己尝试一下就知道了。”埃伦德一本正经地说完,环顾四周一眼,刻意压低声音,对众人说:
“但是我听说这位新娘最喜欢用活人喂她的伏龙兽宠物,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而且她的欲望还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
诗人故意停顿一下,又绘声绘色地小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贝戴蛮人混得太久了,还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
她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喜欢实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跟她的父亲一样是个疯子,毕竟这是血脉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