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夜拿起一看,是他的死党冯壮,他小时候的朋友。
当年一个老爷爷收养了他们三个孤儿,一个是林夜,一个是假小子唐月,最后就是壮得跟一头牛一样的冯壮。
老爷爷死后,林夜三人就失去生活收入,如果不是冯壮仗着自己身强体壮去扛水泥,林夜与唐月早就被饿死了。
后面林夜与唐月能够读书,也完全是冯壮花钱给他们上学。
在他心里,冯壮跟亲哥哥一样亲切!
“林夜,早上打电话给你冯哥有啥事?今天咯老子儿还有一车水泥没搬完,莫烦你哥塞!”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浑厚声音。
下午林夜给冯壮打过电话,只不过对方没接。
林夜直接问道:“冯哥,你信我不?”
冯壮大大咧咧道:“说个啥子屁话!你就算让哥去死,哥但凡皱一下眉头就是对咱们关系的不尊重!”
林夜心头一暖,这么多年,冯壮对他的感情还是没有变。
三人曾经差点被饿死在街头,都是冯壮想办法搞来吃的,三人才得以度过难关。
如今林夜有钱了,肯定会带着他们一起赚钱。
林夜把自己卖了一首曲子,赚了一百万的事情跟冯壮大致说了一下。
“卧槽,卧槽!文化人就是不一样,那曲子是金子做的吗?能卖一百万?”
冯壮只上过小学,对版权根本没有概念,林夜解释了好一番他才听懂。
“总之,就是你写的歌,只有你能用,别人不能用,你把它卖给别人用,就赚了一百万?”冯壮语气中满满的不可置信。
“是的。”林夜点了点头。
“卧槽!那你还不快多写点,这玩意很难吗?”
林夜苦笑道:“对一般人来说,可能一辈子都写不出这么有价值的歌。”
“还得是你,夜子,从小我就看你最聪明!”
林夜说道:“我有钱了,你以后别扛水泥,我要开一家传媒公司,你来给我帮忙。”
“林夜,你真的有把握?”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清脆的声音,是一个女孩。
林夜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留着短发的少女,胸部太平洋,性格也大大咧咧,跟个假小子一样。
他立刻说道:“不错,我有把握将这家传媒公司开起来,我有才华,就算卖版权,都能让这家公司赚得盆满钵满。”
唐月一听,大喜:“林夜,我信你,你是咱们三人中最有头脑的,听你的,准没错!”
唐月跟他一样,都在上高中,三人曾经相依为命,一起扛过最艰难的岁月,感情非常深厚。
后来林夜被接到林家,两人还非常羡慕,抱着痛哭一阵。
两人都见过婉婉妈妈,都说那是全世界最完美的母亲,满足了他们对母亲的所有想象。
“明天我们找个机会聚一下,我把钱给你们,你们去注册一个公司,去找黄牛代办,那样速度更快,我们不差这点钱。”林夜说道。
唐月笑着说道:“我们三人之中,你有头脑,我细心,大壮有力气,我们三人配合,天下没有我们做不成的事!”
林夜暗暗抽了抽鼻子。
上一世他被赶出林家后,正是唐月与冯壮收留了他,之后他拿着柳菲的钱,东山再起,这两人也是他一直最坚强的后盾。
林子豪多次派人暗杀他,都是冯壮替他挡下。
如果不是冯壮,他早就死了好几回。
“好,那明天,老地方见!”林夜笑道。
“好!”
挂断了电话,林夜心头一阵轻松,事业会慢慢变好,人生慢慢有了起色。
他要摆脱林家,超越林家,让林鸿忠,林子豪,严芳统统付出代价!
把这些想法抛之脑后,继续刷题,争取把这段时间因为打工耽误的学业全部补回来,明天去见冯壮与唐月。
他的时间紧张,需要争分夺秒。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却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拿起接听,电话那头传来一道磁性而魅惑的嗓音。
“林先生,我想了一个下午,还是没想清楚你为什么把这首歌给我,我在云顶餐厅,来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