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开的城门,身着盔甲的将领将领稳坐马上,男人的脸上带着一道浅浅的疤,却丝毫不让人觉得丑陋,反而给他平添了一丝英雄气概。
即便许久未见,但拥有过目不忘的穆子修还是一眼便认出了坐在马上的人是谁,是他的好朋友之一崔。
只是小家伙有些疑惑,现在的崔和之前的崔一点都不一样,明明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不一样?
是因为衣服吗?
小家伙困惑地歪了歪小脑袋,有些天马行空地想:这就是爹爹说的“人靠衣裳马靠鞍”吗?
比起注意力都在盔甲上的穆子修,穆浅染则是在感慨:
虎父无犬子,这样的排场,任谁也想不到这位气派十足的少年额中年将领,在三年前,是京中无人不知的纨绔子弟。
只能说,遗传基因这种东西,着实是有些名堂的。
有些人平时看着吊儿郎当的,但穿起军装后,立马就不一样了,再加上战场的磨炼,别的不说,身上的信念感都更加凝实了些。
这样的崔丞,倒是让穆浅染能将他和原书中骁勇善战的常胜将军关联起
“小少爷!小少爷!您猜小的给您带回来什么了?!”
穆宅里,卸去军装的崔丞又变成了一只太子舔狗,谄媚地围着一颗奶团子转悠。
“我才不猜呢”奶团子小脑袋一扬,傲娇极了。
“哎哟我的小少爷,您就猜一下,就一下下,您如此聪慧,定然一下就会猜到的!”
“我就不猜,急死你”
穆浅染面无表情地从这一大一小的全世界路过,心里已经自动给“崔丞”和“常胜将军”之间画了个大大的“”。
联系个鬼!
什么常胜将军?
太子牌哈巴狗还差不多!
崔丞这次回来,不仅将穆浅染吩咐的训练俘虏、安排徭役、薅点粮食这三大差事办成,还成功给穆雪找到了媳妇儿。
“小主子,这只兔子是属下命人从数百只母兔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可谓是集皮毛顺滑、聪明听训、身姿矫健于一体的兔中极品,穆雪肯定喜欢!”
小院里,崔丞一脸神秘地准备揭开兔笼上的黑布,准备将关在笼里的灰兔放出来,给自家小主子一个大大的惊喜。
比起他的跃跃欲试,小主子穆子修则是淡定急了,小家伙坐在小凳子上,一脸认真道:
“崔,这就是你不对了,爹爹说了,找伴侣这种事情,不能只看自己喜不喜欢对方,也要看看自己配不配,
虽然穆雪是我的好朋友,但我还是知道他的条件的。”
崔丞正要掀开黑布的手一顿,满脸惊诧:
现、现在给兔子找对象,还、还要考虑这个?
幸好,作为太子殿下最忠诚的舔狗,崔丞向来没有什么原则,立马就附和道:
“是是是,小主子说的对,待会儿还要您来给穆雪掌掌眼。”
说着,便一脸笑意地掀开了黑布,露出了里头“条顺毛亮”的小灰兔。
正巧路过的穆浅染也扭头看了一眼。
仅一眼,就被高冷小灰兔脑壳上的小花环雷到了。
花环是挺好看的,兔子也挺优雅的,就是两相一结合,就显得有那么点不太聪明的样子了。
“哇”原本还能坐得住的小家伙立马欢呼起来,当即就想要去抱。
崔丞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兔子没送错,甭管穆雪喜不喜欢,只要自家小主子喜欢就行。
穆浅染刚要收回视线,就看见院子里的小家伙已经伸出小肉手试探地摸摸小灰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