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之意,他帮郑清这许多忙,也只是看在蒋玉的面子上。
郑清自然也不会认为他与杜泽姆博士多说过几句话,两人便会成为忘年交的好友。所以听到博士的话,并未感到恼火,只是连连点头,告辞离去。
年轻的公费生自然不会知道,当他离开非正常生命研究所,正在路上苦恼怎样才能不动声色的将杜泽姆博士的消息传递给同伴或者肥瑞的时候,他的身后,刚刚闭上的门里面,两个矮小的身影便已经联袂造访了杜泽姆博士的书房。
“你们冒头的速度比我想象的要晚一点。”
杜泽姆博士已经端坐在书桌后面,手中抓着之前那份实验报告,并未起身,只是抬起眼皮,视线越过眼镜上沿,语气稍显冷淡:
“我以为你们会在那个孩子还没有离开之前,就迫不及待的钻出来了。”
那个孩子,指的自然就是郑清了。
杜泽姆博士刚刚那句话里用的钻字也是恰如其分,非常妥帖的。
因为两位不速之客并未通过正常门路进房间,而是借用屋角开裂的一处缝隙,画了一个黑黢黢的通道,偷摸进来的。
走在前方的客人浑身赭色皮毛,个头较小,圆耳,短尾,瞧人的时候两颗眼珠子咕噜噜乱转,看上去便让人觉得是个心性跳脱的家伙。
而他身后,则是一个坐在黑色宽大木辇上、年纪很大的老鼠,披着黑袍子,浑身褶子似的皱纹,两眼眯成一条缝,让人分不清哪里是他的皱纹、哪里是他的眼睛。
这两位正是肥瑞与鼠仙人。
与身位不同,听到主人的诘问之后,率先开口的反而是身处后位的鼠仙人。
“先来后到,这是身为客人的礼节。”
鼠仙人坐在他的木辇上。只不过今天它的木辇没有安排红马甲老鼠抬着,而是缓缓漂浮在半空中:“而且,难道你希望让其他人看到你与我们见面吗?”
杜泽姆博士沉默不语。
与鼠仙人相比,肥瑞表现的更像一只老鼠。
他东闻闻,西嗅嗅,不时还四腿着地,满屋子乱蹿,很快便逛遍了这间不大的书房。在此期间,杜泽姆博士一直冷眼旁观,并无二话。
末了,肥瑞趴在杜泽姆博士屋角的玻璃箱边,凑在上面打量着箱子里那片白花花的小虫子,嘴里发出啧啧称叹:“嚯!这是沉默森林里的原种食尸甲虫吧?!现在血统这么纯粹的虫子已经很少见了前些日子黑潮泛起时带出的那些食尸甲虫,十只有八只身上都带着黑纹或者红点。”
原始种的食尸甲虫以毛发透明、磷火纯白为上佳。血统越是杂乱,虫子的颜色也越是花哨。肥瑞感慨的,就是这一点。
说话间,肥瑞搭在穿衣镜架上的爪子不小心扯下了罩着穿衣镜的绒毯,露出下面那面古朴宽大的穿衣镜。
镜脸儿在光线的照射下扭了扭,扭出一张丑陋的大嘴。
“哦,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两只肮脏的小老鼠!”穿衣镜清醒过来不到一秒钟,便尖叫起来:“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见鬼!你这懒鬼是有多久没打扫卫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