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王子点了点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这片森林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巨人,他一顿能吃掉一头牛、一只猪,以及一只羊,如果食物得不到满足,他就会攻击附近的村落,附近的村民们向他进贡来保证不受到骚扰,还好他一个星期只吃一顿饭,村民们还是勉强能支撑得住的。
但是今年这个国家由于受到一个女巫的诅咒,土地面临干旱,再也长不出粮食来了,村民们自己都吃不饱,自然没有足够的贡品送给巨人,于是他们希望巨人能够减少一些贡品,但是巨人不仅不答应,还说如果没有牛羊就要以村民来当食物。
而我正好游历到了此处,听到了这件事情,身为一名高贵的王子、一名勇敢的骑士,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我自告奋勇前来讨伐巨人。”
楚歌听了却是一阵奇怪,“你为什么不多找些人啊?比如雇一些佣兵什么的,实在不行让那些村民派一些民兵助战也好啊。”
那爱德华王子却惊讶道,“让贪婪的佣兵和没用的农民分走属于我的荣耀,这怎么可能,况且身为一名王子,又是一名骑士,战胜邪恶本就是我的职责、我的命运,我的兄长们每一个都曾为了荣耀而战斗过,如今终于轮到我了,我怎么可以放过这样的机会。”
这个爱德华王子虽然有点装模作样,但却是个自来熟,或者说完全没有什么城府,三个人才聊了几句,就把自己的底细全都给透露了个干净,事实上楚歌感觉压根就不是套话,而是这个爱德华王子爱显摆的关系。
“身为家中的第七个儿子,我的每一位兄长都曾作出过惊人的事迹,被世人所传诵。
我的大哥曾经斩杀过一头巨龙,在巨龙守护的城堡里救出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并因此成了国王。
我的二哥去讨伐另一头巨龙,结果被烧死了,不过的他的功绩依然被世人所铭记。
我的三哥没有去讨伐巨龙,而是去讨伐一个女巫,结果被女巫变成了癞蛤蟆,被一辆商人的马车压死了。
我的四哥在爬一座高塔的时候摔死了,可怜的家伙,真不知道有什么毛病,他的事迹也是我家族中最糟糕的一个。
我的五哥在讨伐一个巫师的时候,被巫师的诅咒变成了石像,至今仍然屹立在那个巫师的城堡的大门外,据说只有真爱之吻才能从诅咒中拯救他,每年都有很多少女慕名的去哪里试图吻醒他的石像,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好吧,至少他还有希望继续他的冒险。
我的六哥去了隔壁的国家,吻醒了那个国王因为诅咒而昏迷不醒的独生女儿,结果那个国王死后传位给他,他便成了那个国家的新国王,走了狗屎运的混蛋,圣诞节也不知道回来看看。
你瞧,身为一个王子,我总得要拥有自己的事迹,总要干点什么,我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国王,但是昏迷的公主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所以我总得去讨伐个什么,这个巨人就再合适不过了,它不像巨龙那么危险,又不至于像普通的强盗那么难以彰显我的勇气。“
他说到这里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憧憬,“而且根据我的经验,那个巨人的地牢里很有可能正关着一个公主正等着我去营救呢。”
楚歌听了一阵无语,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好他妈的奇葩,还有这个爱德华王子,一家子都是些什么人啊。
“可是你找我们帮忙就不会分享属于你的荣耀了么?”
“当然不会,你们是来自其它世界的人,我不需要在属于我的诗歌中过多的介绍你们,最多给你们加一句注解,‘爱德华王子的同伴们’,说到诗歌,请容我介绍一下——艾伦,你可以出来了。”
不远处,一个年青年骑着驴子从不远处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学者长袍,背着一个大包裹,里面塞满了羊皮纸和羊皮卷轴,手里还拿着碳笔和一个本子。
”这位是吟游诗人艾伦,这一次将由他来记录我的功绩。“
那个诗人艾伦冲着两人低头一礼,然后一边念着一边写着【这是一个明媚的清晨,爱德华王子来到了巨人的森林,他将孤身一人前去讨伐巨人安丰,在森林边缘,爱德华王子已经整装以待,他的铠甲在黎明的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金光,就如同他灿烂的金发一样。
他的宝剑渴望痛饮巨人的鲜血,然而战斗势必将会残酷而又激烈,对于能否活着完成这次讨伐,爱德华王子心中毫无胜算,但是为了人民和荣耀,他义无反顾。】
这丫还真是有派头啊,出来打架还带个诗人,楚歌看了薇拉一眼,对方却是一脸的见怪不怪。
爱德华满意的看着艾伦将他的英姿记录了下来,“好了,巨人的营地就在前面的森林里,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先去侦查一下。”
等那爱德华王子一走,旁边的布莱德·薇拉忽然拍了拍楚歌的肩膀,“遥远之国的人就是这个样子,习惯就好了,不过不用紧张,我猜这一次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楚歌奇道,“为什么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