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横扫!只是一枪横扫,三棱刺枪前面的三棱刺就割开了他们的喉咙。从第一个到第三个,途中枪尖虽然有过轨迹变动,可它就像计算好的一样,划开第一个人的喉咙后,紧接着就划开了第二个、第三个。期间没有一丝停顿。
看到冷锋这一手的李孝恭喊了一声:“好!”
随后,他就一剑斩下了敌人的脑袋。
想要有效率的杀死敌人,不必补刀,砍掉他的头是最快的方法,虽然心脏一样是要害,可除了弓箭手以外,只要是老兵,就很少有人这么干。
刺心脏虽然致命,但是敌人的肋骨容易卡住武器,战场之上,每一分每一秒都不可松懈,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秒的卡顿,敌人的弯刀就砍到了你的身上。
在这个卫生条件落后的年代,伤口发炎是最致命的威胁,伤兵营里死的人,其实远远多于战场上的。
正因如此,伤敌,一样是有效的。
冷锋一枪杆挡住链子锤,随后大力下劈,那个雄壮的敌兵的头顶都被他砸的下陷了一点,枪尖在他头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血槽。。
看到这一幕,远处用望远镜观战的唐瑾连连点头:“对嘛,这一枪才有点意思!”
在他看来,枪是霸气的代名词,那个“挑”字诀都是没什么用处的,熩国公最开始那两枪,第一次不伦不类,枪用得像棍,第二次虽然惊艳,但是更像是“巧”,巧这个字用在枪上,怎么都感觉不对劲。
“什么叫这一枪才有点意思?我师父武艺高超,你好好学就是了!”
唐瑾把望远镜还给李泰:“不是熩国公武艺低,是他用枪和我用枪是两个套路,我看着就别扭。”
李泰内接望远镜,接过去的是李恪,李恪欣赏了一会儿师父的“大杀四方”后,放下望远镜:“什么狗屁的套路,我师父说过,武功在战场上没有招式之分,每一次出手,都只有三个个目的:杀死敌人,保护自己和支援队友。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你看我师父,就把这三项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果能跟我师父并肩作战,肯定是一件特别畅快的事。”
李恪说这话的原因,就是刚刚他在望远镜里看到,师父明明在对付前面的敌人,可是下一刻,就驱马后退几步,一枪戳死了一个企图拿长枪刺河间王的敌人。
那家伙在河间王背后,而河间王正对付前面的敌人,这一枪必定能中,虽然河间王的铠甲也是高端鱼鳞铠,可要是被这一枪戳中,怎么也要受点伤。
完美的控场能力!
这看得李恪一阵羡慕,他就渴望能够和师父一样,纵横沙场,砍敌人,救队友,在烽火中穿梭,独留下敌人的满地尸体。
可现实是,他完全没机会上战场,就连阎立本都能替张仲清驾车,而他们四个孩子,却在一群工匠视线里动弹不得,师父走之前说了:你们谁要是敢不听我的话,回来打断你们的腿!
虽然明知道师父不会这么干,但是他们没一个敢违抗的,唐瑾是单纯的怕冷锋,王玄策是不敢上战场,李泰怕师父再给他下禁食令。而李恪,是听师父的话,哪怕不能上战场急得他全身痒痒。
又一次架上望远镜,李恪沉迷观看战斗无法自拔,他现在还不能上战场,所以旁观时的一点一滴都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