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熄灯后,照例是谈话会,一群人各自说着自己的辉煌历史或者悲惨史。
十二号监房里一共有十个人,有抢劫的,有打架斗殴的,有坑蒙拐骗的,每天八点半就熄灯了,大家又都是小伙子,哪睡得着,闲得无聊就开始聊天,讲述各自在外面的一些经历,当然其中不乏吹牛的。
就像号头陈天,据他所说他有一次拿着一把玩具手机去抢劫,对方五个人全都被吓住了,凭着一把玩具手机抢了三千多块钱,而且他期间还把手枪扔到地上叫嚣着给对方一个机会,如果不服的话可以把枪捡起来打死他,当然他也不是吹得完全不符合逻辑,他当时说自己腰上还有另外一把枪,问对方有没有人敢和他玩对射。
结果没人敢捡起地上那把枪,然后陈天捡起了那把玩具枪扬长而去,离开之前还不忘嘲讽对方,记得去报警。
对于他说的这件事,李杰持保留态度,据老人说,陈天一开始并没有说这件事情,而是进来有一段时间之后在说了这件事。
李杰怀疑他一开始不懂法,不敢贸然吹牛,等到过了一段时间,懂了一点之后才编出了这件事每天都要学法律条。
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所以在刑罚的派发上也是比较严厉的,基本是三年起步十年以下,同时规定了八种加重情节,有其中一种的话最少都是十年以上,最高无期或者死刑。
持枪抢劫就是八种加重情节之一,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研究过法律条的话,很多人可能分不清玩具枪和真枪是否适用加重情节。
实际上玩具枪并不在其列,因为枪的概念是按照枪支管理法来定义的,其中第46条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所以,李杰猜测陈天的经历很有可能是编造的,否则以他爱吹牛的习惯,倘若这件事情是真的,恐怕一进来他就迫不及待的说了出来,何必要憋上一段时间呢。
今天的谈话会好像有点特殊,一开始作为号头的陈天就让手下的两个小弟一人一边把谭明给死死地压倒在地面上。
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道陈天这又是唱的哪一出,要知道谭明戴个黑框眼镜,斯斯的,平时沉默寡言基本上不惹事。
陈天虽然因为熄灯了看不清众人脸上的表情,不过他也猜到了大家肯定有疑问,因此他轻轻咳了两声。
“四眼,老子给你个机会!从实招来!”
陈天的嗓子因为一场大病被烧坏了,说起话来就跟一条毒蛇一般,再加上他一副凶神恶煞的长相,两相配合很有威慑力。
谭明的头被陈天的两个小弟死死的压在冰冷的地面上,陈天今天突然发难让他心里一惊。
难道他知道那件事了?
不行,我不能说,如果要被说出来了,以后就完了!
谭明心中打定主意,今天死也不说出他入狱的原因,半晌,陈天见他没有反应,狠狠地呸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