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天要去参加宫宴,各府的姑娘一早起来便仔细的装扮起来。
身为大皇子的未婚妻,墨兰面上连胭脂水粉都不肯擦,头发上也只戴了一支银钗。
衣裳还选了淡雅的银白色,太不喜庆了。
她母亲元氏见状,斥责:“你这穿的是什么?速速把衣裳给我换了,重新选一件衣裳,要选择红色的,还有这脸上,怎么不擦点胭脂,你速速给我打扮好了。”
墨兰却说:“娘亲你先别生气,你听我说,你想呀,今天宫宴,许多的姑娘必然打扮得花红枊绿,擦胭脂抹粉,个个想要艳压群芳,只有我穿了素净的衣裳,这身衣裳在姑娘中不更起眼吗?我虽脸上不施粉黛,可娘亲你看女儿我天生丽质,就算不擦胭脂水粉,皮肤也胜过那些擦了胭脂水粉的姑娘,大皇子看了,必定觉得我气质独特,不食人间烟火,心里一定欢喜,女儿我日后可是要做皇妃的人,岂能与那些胭脂俗粉一般的打扮呢。”
她转了个圈,让她娘亲看。
她巧舌如簧,能言善辩。
女儿的确是最美的,就算不粉胭脂水粉,依旧美得精细。
元氏是不如她这般能说的,就信了她。
墨兰嘴角一勾,娘亲向来好骗。
她想的是,今天去了宫宴,一定要让大皇子看她生厌。
宫宴之上,美女如云。
和旁的姑娘有了比较,大皇子就会觉得她无趣。
她心里盘算着自己的计谋,身上的压力顿时减半,斗志满满。
香阁楼的姑娘也都陆续起来了。
早上醒来,朝歌就忙先看了看自己的腿,脚踝子骨那一块明显消肿了不少。
她站了起来,试着在地上走一下,疼还是疼的,但这种疼也是可以忍受的。
她单腿而立,蹦了两下子。
她没问题的。
“小姐,小姐。”
红芙红柚这两个奴婢冲了过来,一把扶住她。
“小姐,您脚还没好,你可千万不能走路啊!”红柚把她往床榻上扶。
沈霁月可是特意有暗暗的交待她们一番,务必要看仔细了她,不许她脚着地的。
红芙也忙说:“小姐,您需要什么,吩咐奴婢就是了,奴婢去做。”
两个奴婢急得不行,她却一脸的云淡风轻,只是严严的说:“你们两个给我小声点,我脚已没事了,不疼了。”
她们这般大惊小怪,旁人还真以为她疼得不能走呢。
哪有扭伤了踝子骨一夜就好了,两奴婢才不信这话。
她们又不傻。
朝歌伸开手臂,说:“更衣、洗漱吧。”
要去宫里了,内心有点小激动。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走进大耀皇宫。
两奴婢忙去拿衣裳,有红的,有黄的,有绿的也有白色的,蓝色的。
两奴婢正在挑选着颜色,就听朝歌说:“给我穿那个淡蓝的衣裳。”
她不过是跟着参加宫宴,又不是选美,不可穿得太扎眼。
抢了人家小姐的风头,让人家嫉妒了,也不太好。
衣裳选好,奴婢伺候她穿上。
洗漱过,朝歌起身,要往梳妆镜前去,红柚一把拦住说:“小姐,您要去哪儿,奴婢背您过去。”
朝歌右脚落地,左脚掂起,说:“这点路你家小姐走得了。”
于她来说,轻轻松松就蹦过去了。
她昨天买了新的胭脂水粉,又买了花钿,她让奴婢给她上一个淡雅一些的妆。
虽然不能抢了旁家小姐的风头,还是要适当的打扮一下的。
她要让霁月看见美美的自己。
在众多漂亮的姑娘面前,她不想艳压群芳,也不想太普通。
等装扮好,用过早膳,她如待家的姑娘一般,又坐回到床榻上歇着了。
三姑娘暮词这时顶着一张困倦的面容走了进来。
为追求精细,她熬着夜,总算把朝歌交给她的活做完了。
只是,一走进来,就见朝歌端坐在床榻上,精致得跟个陶瓷娃娃似的,顿时小脸一黑,手中拿来的锦盒放她面前一放,说:“我都绣好了,你不可白费了我的一番苦心才好了。”
朝歌把锦盒打开,拿出里面的绢帕仔细看了看,颔首,道:“辛苦三姐姐了。”
暮词说:“那就把你的胭脂水粉花钿和奴婢借我一用。”
她也想上个妆容。
朝歌点头,对自己的两个奴婢吩咐一声,让她们拿上自己的胭脂水粉以及花钿,跟着暮词过去。
把朝歌的人借过去后,暮词对这两奴婢吩咐说:“我要和朝歌一样的妆容,绾一样的发。”
因此,小半个时辰后,化好了妆,绾好了发的三姑娘暮词再次走了出来。
那时,香阁楼住的姑娘都已妆扮好,坐在小厅堂里说起了话。
朝歌也坐了过去,并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倚在那里。
朝歌的徒弟墨念一早也过来给师傅请安,问好,端茶。
五姑娘凤吟一脸羡慕的说:“我也想要一个这样的徒弟。”
没事过来给她端茶倒水捶背。
墨念问:“五姐姐,你能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