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大秦刑统》修订有了很大的进展,窦仪把修改的意见总体呈送给他,史从云接连看了好几天。
总的来说大多数地方都可以,很多改进的地方也令人满意,不过在科举公平保护这件事上法规的力度还是不够,他们大多还是抱着唐朝时那种对待科举的态度。
这点上史皇帝十分不满意,这件事不够严肃,而且他们都抱着之前的心态,这点他需要改变,于是召集御史台,大理寺,刑部的官员过来,用了一天下午,仔细给他们交代了这件事。
史皇帝及其重视这件事,一来他不能开历史的倒车,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如果他不将权力跟多下放,很可能会被反噬。
二来他也需要权力的平衡。之前是启用南方的将领和官员平衡北方将领,接下来则是该逐渐提拔底层人才来平衡跟随他打天下的这些重臣权力的时候了。
话虽无情,理智却让史皇帝十分清醒,任何长远的王朝都有一个这样的过程,比如汉朝初期刘邦吕后诛杀异姓诸侯王;唐朝则是李治武则天提拔行伍之人收拾勋贵大族;北宋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等等
这个规律几乎没有变过,中国的道德论喜欢塑造圣人,但血淋淋事实是人无完人,权力、财富和欲望面前能够保持自我的万中无一。
而一个国家人员构成庞杂,组织庞大,如果想着靠赌人人都是那万中无一圣人来治国安邦,那简直都不能说天真幼稚,而是自寻死路。
政治斡旋是对自己和对整个国家都最有利的手段,虽然人们常会看到政治斗争的血腥,如汉初的政治斗争,唐初的政治斗争,宋初的政治斗争,还会把自己带入达官显贵中去而感同身受,义愤填膺。
但其实在史从云看来,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奇怪的角度,要他来说,高层政治斗争再血腥再残酷,死的也只是少数人,千万倍好过战争,而对于中层官吏和底层百姓来说,是最好的。
真正无能的高层将政治斗争变成不可控战争时,就是无数黎民百姓的地狱,血流漂橹,生灵涂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人烟的战争才是最恐怖的。
为了政权能够平稳过度,权力得到平衡,史皇帝必须现在就开始考虑,靠着更多的机会,更加公平的文举、武举,以及工举,培养跟多没有根基的寒门子弟,在之后几十年里,让他们慢慢制约逐渐环绕在天子身边文武重臣。
这是他心里的长远打算,当然,这件事他不会对外人说,只是准备用最严苛的法律来保证竞争的公平。
于是,新制定的《大秦刑统》不要说比五代,就是比唐朝的法律都要宽仁很多,比如族诛罪被去除,改为弃市抄家。
一些以前随随便便就要处死的死罪改为流放,很多要斩手剁脚割鼻子的肉刑改为苦役、棍刑等。
已经更加文明,这也附和历史发展的规律,因为从秦到汉到唐再到宋,刑罚上一直都是不断减轻,不断去掉很多惨无人道酷刑的发展趋势。
不过在所有刑罚都变轻的大前提下,唯独关于科举方面的法律史皇帝却是违背唐朝的趋势,反而是加重了的。
比如唐朝对舞弊考生的处罚一般是剥夺一次或若干次的录取资格,而且还要株连保人,株连的保人会被贬官。
而窦仪等三堂官员都认为唐朝的这个处理已经很合理了。
史从云却知道,这种力度的处罚,根本没法阻止舞弊,松散的惩罚也会导致这条上升通道完全被官僚贵胄垄断,日积月累就是亡国之祸。
于是就强令他们当场修改光于科举的法律,其中特意强调,参与舞弊,帮助考生舞弊,则参与者和考生都要被处死,监考官员也要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