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章 第一章(修)(2/2)

随着记忆的涌现,沈荞才陡然发现……这好像是《大临风云》的剧情。

就是她正在拍的那部剧,是大男主剧。

剧本是从司马珩身上展开的,“沈荞“后来成了司马珩的宠妃。而沈荞穿越过来成了剧本里的“沈荞”?

两眼一抹黑,沈荞只不过是司马珩大业上的一颗棋子而已,她的前半段人生在剧本里不过寥寥几笔。

所以沈荞现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拼命想跟自己有关的剧情。

说起来“沈荞”这个角色还跟自己有点渊源。

有次因为配角演得兢兢业业,编剧主动加了她的微信,后来写《大临风云》的时候,编剧在她身上找了灵感。

知道她和哥哥感情深厚,还在剧本里给她安排了哥哥。说“沈淮”和她哥哥很像,是个责任感过于重又太感性的人,在家国和亲人面前,他一定会选择亲人。

沈荞那时说,如果真有那么一世,她倒希望哥哥不要因为她而再忽略自己。

编剧说,沈淮不会主动舍弃妹妹的,所以最后安排了这样一场戏,让沈淮不得不放弃掉妹妹。

而其实剧里“沈荞”并不能理解哥哥的身不由己,她后来在痛苦和绝望中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的时候,哥哥却在一场一场打胜仗,步步高升,以至于沈荞最后扭曲地恨起了哥哥,到最后成为宠妃之后,沈淮为了弥补自己的妹妹,不断揽权只是为了给她做后盾,却忽略了司马珩的疑心,以至于最后落得个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下场。

-

沈荞没有力气,在尸体堆里埋了许久,爬不出来,好几次她都觉得自己肯定是要死了,哥哥的话却不停在她脑海里打转,支撑她始终留着一口气。

剧本里没有写沈荞是如何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只寥寥几句:沈荞几经周折,被下属官进献给太子司马珩做侍妾。

晚上的时候下了雨,沈荞饿极了,整个人灵魂出窍一般的饿,她想起瘦骨嶙峋的哥哥,以及记忆里关于哥哥和自己的生存状况,灾祸连年,忍饥挨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哥哥每次寻了食物,都会先尽着“沈荞”吃,他总说自己不饿,可是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吃得比“沈荞”还少都不饿。

以至于他瘦骨嶙峋,她却甚少忍饥挨饿。

沈荞眼眶汇聚着眼泪,无论哪一世,哥哥都是最好的哥哥。

就算是为了给哥哥的承诺,她也要努力活下去,她看着手里的馒头,那块儿硬得像是石头的馒头被雨水泡软了,发黑,还有不知名的霉斑,即便是这样,这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了,她挣扎了许久,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生理反抗,剥掉发霉的皮,吃掉了。

活着要紧,即便到了这种境地,沈荞内心深处还是有生存的渴望,这大约就是生命的本能吧!活着比死艰难,但寻死比活着需要更大的勇气。

馒头很难吃,她一边大口往嘴里塞,一边哭。

这大约是她吃过最难吃的东西,比她以前在剧组吃过最难吃的盒饭还要难吃一万倍,即便是她快要饿死了,都无法觉得它好吃。

但总比死人肉要好,作为现代文明熏陶出来的人,她破不了心理防线。而且最艰难的时候,沈淮都没有让她吃过死人肉。

她有了些力气,爬到了隐蔽处一颗大树下,倚靠在浓密的树冠下躲雨,不甚安稳地蜷着睡了一觉,她做了梦,梦里不停地奔跑,无休止的逃亡,兵器交接,饿殍遍野,马蹄声,浓烟滚滚……

醒来头疼欲裂,但她觉得自己还算幸运,没有发烧,也没有感染,只是虚弱。她检查了一下,身上没有伤口。

天晴了,雨水过后,空气好受了些,她找了个小溪流给自己洗了洗脸和身子,然后站在水边迷茫片刻,上辈子她就是个除了哥哥无依无靠的人,很早就出来打工,阴差阳错成了一个跑龙套小演员,经常在宫斗剧剧组里演那种活不过一集的小角色,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为哥哥好,所以愿意牺牲掉自己的前途,哪怕跑龙套都好。

而哥哥恰好也是这样想的,于是两个人都在“牺牲”,却都没能让对方过得更好。

她觉得这一辈子她不能再如此,自以为是的牺牲只不过是互相掣肘,她得让自己变得很强,站得更稳,自己过得好,爱她的人才会安心。

人想帮助别人的时候,需得自己先有能力。她觉得自己上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毫无能力的时候,却夸海口要让另一个人过得更好,无谓的牺牲只是一种无能的自我感动罢了。

而这个世界里……

如果沈荞没记错,沈淮后来在军中是立了功的,直至手握重兵,成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最后却因为功高震主,加上沈荞的倒台,大厦倾塌,落了个谋逆重罪,入了死牢,终生囚禁。

沈荞默默顺了一遍剧情,然后深吸一口气,当时这个剧情写出来,沈荞还唏嘘不已,但觉得合情合理,因为这本就是一部帝王史,充斥着阴谋和阳谋,血腥和残酷,以司马珩残暴多疑的性子,她不会容许沈荞这样出身的人成为大临的皇后,为了他的宏图霸业,他一定会选一个能带给她更大好处且身份尊贵的皇后,以求在史书上有更绚丽的一笔。

至于沈淮,他是战时所向披靡的利刃,也是太平时悬在司马珩头上的刀,最后落得那样的下场,倒也情理之中。

故事只是故事,那时沈荞觉得合情合理,如今身处其中,却真切地觉得不合理了,她不要那样的结局。

沈荞想,如果她不靠近司马珩,那么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如果她没记错,很快司马珩就要在青州同蔡参的五万精兵交战了。蔡参盘踞在通州已久,拥兵自重,野心昭昭。

沈荞收整好心情,故意往相反的方向走,她是想,苟着,朝局混乱了七年,她顶多再苟七年,到时候沈淮已经是大将军,她去投奔他,提醒他小心司马珩兔死狗烹,以沈淮的才智,不至于走到那一步。

可是短短月许,一路上就波折重重,女子在乱世,简直寸步难行,若不是靠着她有些邪门的体质,怕是早就被各种奸污凌/辱了。

何况沈荞长得不错,因为长得不错,所以上辈子别人跑龙套连脸都不能露的时候,沈荞就能露脸了,可惜没什么文化也没有心机,起初处处碰壁,沈淮担心他,很拼命地工作想让她过得安稳,不要去娱乐圈摸爬了。后来她才静心去上了个夜校,可惜都太晚了,沈淮都是被她害的。

可最初她不执意不去上学,都是因为看哥哥打工太辛苦了。

都是阴差阳错,事与愿违。

倒是这么多年小人物小配角演多了,演技纯熟,哥哥被征兵后,她独自逃生的路上扮演了各种角色,只是好几次死里逃生之后,终于发觉,乱世人不如太平狗,她就是有苟着的心,也没有苟着的命,再这样下去她早晚曝尸荒野。

然后她就遇到了各大驿站在大肆搜刮美人,没想到她胡乱跑着,以为远离了青州,结果只是原地打转。

她被抓住了,“这个瞧着不错,带去给县丞瞧瞧,指不定可以交差了。”

@书本网 . www.bookben9.cc
本站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均由网友发表或上传并维护或收集自网络,属个人行为,与书本网立场无关。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