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们也都是双职工,不缺这点钱。
说起来,今年又要加工资了,他们家里也更宽裕一些。
今年也给家里邮寄点钱吧,爹娘总是说不要不要,但他不能不给啊。
魔都,苏何带着于途到了地方,没多久,就看到柒局过来了。
等柒局取下帽子,放在一旁,苏何就一起起身,端了一杯茶水:“柒伯伯喝杯茶,先润润喉咙。”
柒局也没拒绝,直接端起来,喝了一杯,又自己倒了一杯:“得了,你不用招待我。我自己来就成。”
“柒伯伯自便就好,今天这是怎么了?”
“在街上抓了几个小偷,这经济上来了,店面多了,口袋里钱也多了,小偷也就多了。”
没办法,大家以前没什么钱,这小偷也没绝迹。
这口袋里钱多了,小偷的人数也就多了起来。
有这种存在的土壤,小偷就少不了。
“柒伯伯您先坐,我已经点了几道菜,您看看还有什么要点的吗?”
苏何将菜单给了柒局,这是柒局给他说的饭店,菜色什么的,柒局肯定是熟悉的。
这是他经常来的饭店,口味肯定是符合魔都人的。
柒局接了过去,看了一下苏何点的菜单:“你这点的,都是招牌菜啊。腌川红烧圈子、白斩鸡、虾子大乌参,鸽蛋圆子、红烧鮰鱼、素菜包、生煎馒头、蟹壳黄,行啊,你小子还知道本帮菜?”
苏何笑了笑,也没有太谦虚:“我就是做饭店生意的,对本帮菜其实也有所了解。事实上,我还挺喜欢吃八宝鸡的。”
本帮菜以红烧、生煸和煨法为多,爱用浓油赤酱。汤卤醇厚,注重原味,咸淡适口。
苏何也不是不喜欢,只是这种菜色,也不能天天吃。
偶尔吃,这可是十分好吃的。
也不是这个菜色比不上辣菜,只是个人的口味而已。
如果苏何也是从小在魔都长大,肯定也更喜欢吃本帮菜。
华夏的八大菜系,并无高下之分,只是因为各地人民生活环境不同而已。
这么大的国家,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孕育了太多的美食文化了。
俗话说的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样米养百样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柒局看了菜单,没什么意见,想了想,又叫了老板娘过来,点了几道菜:“这样,加上四鲜白菜墩、蜜枣扒山药、口蘑锅巴汤、炒毛蟹、腌笃鲜这几道,快点做出来,我们朋友也该到了。”
柒局等人是熟客,和老板娘也是认识的。
点完单,老板娘还笑着问了要不要酒。
苏何连忙说自己带了酒来,老板娘也没在意。
他们这一桌点了不少菜,大部分还都是荤菜,她们店里赚的不少,也就不多说。
苏何有些感慨,这要是在后世,肯定会被老板娘拒绝的。
后世的KTV和饭店什么的,都是谢绝自带酒水的。
说白了,酒水是他们主要盈利项目,其中的利润不是一星半点。
想想一瓶酒的成本才多少?
一群人聚餐,喝起酒来,那就不是一瓶两瓶的事情了。
柒局笑道:“你还带了酒来?”
苏何点头:“是啊,柒伯伯。之前我不是送了两瓶给您吗?那是我们自己酿的酒,这一次带来,就是想要看看魔都这边有没有销路。我这都是药酒,但没有药味,保健作用不错的。”
说着,苏何看了一眼于途,于途已经很机灵的打开了一瓶酒。
顿时,酒香味就传了出来。
柒局道:“我还真没想到,我哪天把东西带回去,也没管。这些东西,都是你伯母管着。别说,这酒香还挺浓郁的,快给我倒一杯,我先尝尝。”
“老柒,你这可就不地道了。请我们吃饭,你居然先喝上了。”
一个声音传来,很快,就有人走了过来。
苏何先来了一步,是定的包厢。
柒局这一次帮忙请客,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加上人数不少,商谈的又是商业机密,所以苏何想着,还是包个包厢的好。
这样,谈话的时候,也比较机密,免得被人听了去。
门被打开,老板娘带着人过来的。
老板娘带到了地方,就转身出去了。
接着,几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柒局连忙起身,哈哈大笑:“我这不是帮你们先尝一尝么?这还没开始呢,就被你抓了个现行。”
说着,他上去,一人抱了一下,然后才给苏何介绍。
“大家伙,快坐。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战友老何的侄子。你自我介绍一下。”
因为苏何还是比较外向的,所以柒局想了想,也没必要自己介绍了。
还是让苏何自己来介绍,之后谈话也比较好谈。
虽然来的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和苏何看起来不是一个辈分的,但商业谈判,大家的身份,还是尽量的保持平等的好。
他也没有打算要帮苏何要什么折扣和补助什么的,没必要。
看苏何的样子就知道,这小子在碧水市那边发展的很好。
而且这酒虽然还没喝到,但闻着酒香味就知道,这酒不一般啊。
于途已经很有眼力见的起身,开始帮忙倒酒了。
看得出,今天来的这几位,都是酒鬼。
嗯,都是好酒之人。
于途在倒酒,苏何就开始介绍自己了:“各位叔叔伯伯,感谢大家今天光临。我呢,叫做苏何,大家叫我何伢子就可以了。我呢,就是一个小地方来的,说实话,我到魔都的时候,看到这么大的城市,我都有些担心。我这么个乡巴佬进城,连路都不敢走了。各位都是我的叔叔伯伯,以后可一定要照顾一下侄子。”
他笑着说出来,可没有人觉得他真是乡巴佬。
尽管大城市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上的优越感。
但说实话,还真没有人觉得苏何是个乡巴佬。
苏何穿的不错,今天也是特意的穿的衬衫。
衬衫这东西,国内早就有了,只不过不太流行。
这个时候流行的是的确良的衣服,因为看起来十分的笔挺,这是一种韧性和强力比较高的一类面料,不容易变形。
不过这种布料并不贴身,没有纯棉那样柔软的触感,布料本身的透气性不好,夏天穿着的话会闷热很多。
同时的确良的吸水性也比较一般,大量出汗的话汗液会附着在身体上,从而影响人们的穿着体验。
的确良也不保暖,冬天穿着需要外加其他保暖衣物。
的确良虽然有较好的色牢度,但它的染色性并不好,染料的纤维不容易渗透到纤维内。
所以苏何并不是很喜欢的确良,就找大姐做了几身纯棉的衬衫,穿在身上,既好看,也舒服。
这穿着虽然不是现在流行的,但柒局的几个朋友看到这里,都是心里暗赞:“好一个英俊的小伙子。”